信守承诺 勤勉尽职

秉承“惟信至永,竭诚以达”的法律文化理念致力于提供一流的诉讼,非诉讼法律服务


新闻资讯

【工程法律实务】14 哪些无效的施工合同,效力可以事后补正?

发布时间:2021-04-19
分享到:
【问题14】哪些无效的施工合同,效力可以事后补正?
「回答」
1、超越资质等级签订的施工合同,在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合同效力可补正,不以无效处理。
2、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起诉前取得的,施工合同效力可补正,不以无效处理。

「律师分析」
合同效力的补正,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事后补正的方式,使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而导致不能达到有效条件的合同达到有效的条件。合同效力补正法律后果是使无效的合同转变为有效的合同,合同效力上发生转化。合同效力补正是有条件的,并非所有的无效合同都可以通过事后补正的方式转化成有效合同。

其一是,《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4条规定的超越资质等级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可补正。比如: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时建筑工程资质为二级,但承包此工程需要一级资质;而承包人在竣工前将二级资质升级到了一级资质,满足资质要求,施工合同效力可补正。超越资质等级效力可补正的前提是承包人具有相应的承包资质,只是等级级别不够。因为不同等级的资质,承包人的业务经验、承包范围、人员规模,施工力量等等都有差别。而如果竣工前能具备相应等级,即便是签订合同时资质等级不够,但并不等于施工时资质等级不够。而如果是无资质的个人承包工程,此种情形下,无效的施工合同是不可能被补正的。

其二是,《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3条规定的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同效力可补正。《城乡规划法》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其目的是要求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时接受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使工程项目符合城乡整体规划,符合建设规模标准等等,不符合的工程建设项目不予批准。而如果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承包人施工建设,发生纠纷后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证明该工程项目最终是符合规划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的。此时,如果再将该份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按照无效合同处理,显然是不公平的。

最后,上述两种可补正的无效合同,其效力补正的时间节点有所不同。超越资质订立的施工合同,在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效力补正的时间节点为竣工前。而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其效力补正节点是起算前。

「条文引用」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3条  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

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4条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96afc1735c68edad53effe733c00e3e.png
专注建设工程、房地产、PPP



陕西知能律师事务所
电话:0912--6667396、3528648
网站:http://www.sxznlvshi.com/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达路“国际商务大厦”

上一篇:​如何认定非以书面形式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下一篇: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房屋差价的损失如何赔偿?